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鋼材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05]73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降低鋼材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05]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自2005年5月1日起對稅則號7208、7209、7210、72ll、7212、7213、7214、7215、7216、7217、7219、7220、7221、7222、7223、7225、7226、7227、7228、7229項下的鋼材,出口退稅率下調為11%。具體執行時間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