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公布2011年獲得進口動漫開發生產用品免稅資格的動漫企業名單的通知
文產發[2012]1號
關于公布2011年獲得進口動漫開發生產用品免稅資格的動漫企業名單的通知
文產發[201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財務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財政局、國家稅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產用品免征進口稅收的暫行規定〉的通知》(財關稅[2011]27號),文化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對2011年提出申請的動漫企業進口開發生產用品的免稅資格進行了審核。經審核,以下企業獲得享受《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產用品免征進口稅收的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所規定的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資格,免稅資格有效期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序號 企業所在地 企業名稱
1. 北京 北京迪生動畫制作有限公司
2. 天津 天津畫國人動漫創意有限公司
3. 上海 上海幻維數碼創意科技有限公司
4. 上海 上海河馬動畫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5. 江蘇 蘇州歐瑞動漫有限公司
6. 江蘇 江蘇卡龍動畫影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7. 湖北 海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8. 廣東 深圳博克斯數碼動畫有限公司
9. 陜西 西安長風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10. 陜西 陜西嘉荷空間圖像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上述企業可持動漫企業認定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到其所在地海關辦理有關減免稅手續。上述企業應按照《文化部關于轉發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產用品免征進口稅收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的通知》(文產發[2011]34號)的有關規定,在每年3月31日前向文化部文化產業司提出年審申請,不提出年審申請或年審不合格的企業,其動漫企業進口免稅資格到期自動失效。2012年計劃新申請免稅資格的企業應按文產發[2011]34號的規定于2012年3月15日前向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
特此通知。
文化部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