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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和財務章的區別
公章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單位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單位沒有合同專用章應使用公章.財務專用章是企業處理財務事務所使用的印章.公章代表單位,財務章用于財務事項,業務章用于業務.公章具有最大的權力,使用范圍最廣范。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公章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單位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單位沒有合同專用章應使用公章.財務專用章是企業處理財務事務所使用的印章.業務章用于業務往來。
2、使用不同:
公章代表單位,財務章用于財務事項,業務章用于業務。
3、使用范圍不同:
公章具有最大的權力,使用范圍最廣范.財務專用章只是在結算業務時使用.業務章只是用來蓋一些一般的業務單據,這可根據公司具體事務來使用。
公司公章和財務印章的效力區別
注冊公司完畢后會領到5枚公司用的印章,這個印章是要到公安局去備案的印章,所以印章把控一旦出了問題可是每個公司都覺得糟心的事情.那么今天企盈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公司注冊成功后有關公司印章的那些事,希望大家喜歡。
一、公司印章的種類:
(1)公章,用于公司對外事務處理,工商,稅務,銀行等外部事務處理事需要加蓋。
(2)財務專用章,用于公司票據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時需要加蓋,通常稱為銀行大印鑒。
(3)合同專用章,顧名思義,通常在公司簽訂合同時需要加蓋。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據時也要加蓋此印章, 通常稱為銀行小印鑒。
(5)發票專用章,在公司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
二、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么辦?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然后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
經過上述程序后,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 ,則該因印章的使用而發生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
三、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的,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并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 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公司,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應的授權,那么合同一樣是有效的。
四、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公司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公司自愿將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
公章和財務章的區別
導讀: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財務章,即財務專用章,是各單位辦理單位會計核算和銀行結算業務時使用的專用章,會計中心為各單位統一刻制了冠有單位名稱和"會計中心(序號)"字樣的財務專用章,并經單位領導授權后使用.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公章和財務章的區別。
公章和財務章的區別
公章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單位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單位沒有合同專用章應使用公章.財務專用章是企業處理財務事務所使用的印章.公章代表單位,財務章用于財務事項,業務章用于業務.公章具有最大的權力,使用范圍最廣范。
區別如下:
1、定義不同:
公章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單位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單位沒有合同專用章應使用公章.財務專用章是企業處理財務事務所使用的印章.業務章用于業務往來。
2、使用不同:
公章代表單位,財務章用于財務事項,業務章用于業務。
3、使用范圍不同:
公章具有最大的權力,使用范圍最廣范.財務專用章只是在結算業務時使用.業務章只是用來蓋一些一般的業務單據,這可根據公司具體事務來使用。
公司公章和財務印章的效力區別
注冊公司完畢后會領到5枚公司用的印章,這個印章是要到公安局去備案的印章,所以印章把控一旦出了問題可是每個公司都覺得糟心的事情.那么今天企盈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公司注冊成功后有關公司印章的那些事,希望大家喜歡。
一、公司印章的種類:
(1)公章,用于公司對外事務處理,工商,稅務,銀行等外部事務處理事需要加蓋。
(2)財務專用章,用于公司票據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時需要加蓋,通常稱為銀行大印鑒。
(3)合同專用章,顧名思義,通常在公司簽訂合同時需要加蓋。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據時也要加蓋此印章, 通常稱為銀行小印鑒。
(5)發票專用章,在公司開具發票時需要加蓋。
二、印章被盜、搶或丟失了怎么辦?
首先因為公章在公安機關有備案,所以丟失后第一步應該由法人代表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到丟失地點所轄的派出所報案,領取報案證明。
然后就是持報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在市級以上每日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做登報聲明,聲明公章作廢。
經過上述程序后,如果確屬印章被盜(搶) ,則該因印章的使用而發生的糾紛,企業不承擔責任。
三、合同上沒有加蓋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的,除非約定合同生效需簽字并蓋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 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因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時代表公司,因此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雖然沒有加蓋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簽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應的授權,那么合同一樣是有效的。
四、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公司印章是其對外進行活動的有形代表和法律憑證,公司負責人或其他管理人員,經過公司授權后,只是印章暫時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公司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應由該公司來承擔責任,而不應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擔責任.公司自愿將公司印章外借他人使用,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該印章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應由該公司承擔.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五、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領取營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以上就是公章和財務章的區別大家都清楚了嗎?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準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準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擔保責任的。
五、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也領取營業執照,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蓋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認定合同有效,相關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以上就是公章和財務章的區別大家都清楚了嗎?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準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準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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