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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的征稅對象是原礦還是精礦
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其它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七類。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改革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54號)文件的規定,資源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銷售量,各稅目的征稅對象包括原礦、精礦(或原礦加工品)、金錠、氯化鈉初級產品,具體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幅度表》相關規定執行.對未列舉名稱的其他礦產品,省級人民政府可對本地區主要礦產品按礦種設定稅目,對其余礦產品按類別設定稅目,并按其銷售的主要形態(如原礦、精礦)確定征稅對象。
如何計算和繳納資源稅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因此,資源稅分為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兩種
從價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計征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資源稅優惠政策是怎樣的
一、資源稅優惠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征資源稅:
(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減稅、免稅項目。
二、資源稅征稅范圍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規定: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有:礦產品和鹽兩大類.資源稅的稅目反映征收資源稅的具體范圍,是資源稅課征對象的具體表現形式。
資源稅暫行條例共設置7個大稅目:
1、原油.是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鹵水。
4、黑色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鐵礦石、錳礦石、鋁礦石3個子目。
5、有色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銅礦石、鉛鋅礦石、鋁土礦、鎢礦石、錫礦石、銻礦石、鉬礦石.鎳礦石及其他有色金屬礦9個子目。
6、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7、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原油。
親愛的小伙伴們,感謝大家的收看,今天我們學習了資源稅的征稅對象是原礦還是精礦,大家喜歡今天的內容嗎?種田納糧,經商交稅,自古以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我們一定要積極的學習有關的國家稅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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